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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前还需要补缴未实缴注册资本吗

2021-11-20
公司由股东出资后设立,公司股东出资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多少反映了公司的实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被吊销营业执照,结束经营等,公司注销前需要补充未缴纳的注册资本吗?股东出资涉及两个责任:第一股东对公司约定的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就此责任而言,如果《章程》在注销时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第二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充责任,即基于公司的经营活动,股东应当对外承担补充责任。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股东在章程中没有义务支付出资,但法律规定,仍需对公司承担未支付出资的责任。公司一般在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未完成的出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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