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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从2011年起,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起步年。按照2年的建设周期计算,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大概也要2013年。现在只是建设阶段。届时,...
1、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住建部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登记是否符合条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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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 4、公示。 5、轮候。
在想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流程有以下几项: 1.领取表格。自当年的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到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或Ⅲ》(以下简称《申请表Ⅱ或Ⅲ》)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Ⅱ或Ⅲ》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房产信息网下载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Ⅱ或Ⅲ》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专用章)后,在用人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单位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Ⅰ》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定期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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