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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参加保险有可能是参加的商业保险,而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内容之一。...
法律分析:学校参加保险有可能是参加的商业保险,而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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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学生少儿参加的居民医疗保险是政府部门经办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可按规定享受门诊、门特和住院的医保待遇,凭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与在学校参加的商业保险并不冲突。
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武汉市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您可登陆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执行下列规定:普通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普通居民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一般诊疗费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支付范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人次(含一个疗程)10元,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人次(含一个疗程)5元,上述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住院待遇执行下列规定:(一)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除其起付标准费用。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2次及以上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减半(不递减,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执行起付标准减半的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科室)间转院,视同一次住院,执行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并分别执行转出和转入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二)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支付比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农村养老保险带有社会福利性质,是针对农村劳动者的,学生应由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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