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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
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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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当然加班制度腰视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定,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应区分公司高管是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时间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不仅需要用人单位与公司高管约定,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实行。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公司高管能否主张加班费取决于与用人单位之间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还是不定时工时制。如果用人单位与公司高管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则公司高管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 风险提示:此外,还有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及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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