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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因工伤被认定为不同的残疾等级的,按照以下标准按月支付残疾津贴:1、一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
工伤造成受伤职工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享有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至四级工伤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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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是工伤保险基金对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为1~4级伤残)或单位对难以安排工作的(鉴定为5~6级伤残)工伤人员提供的一种长期经济补偿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伤残等级,按本人缴费工资(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单位按月支付。具体标准见下表:伤残等级伤残津贴 1级*本人缴费工资的90% 2级*本人缴费工资的85% 3级*本人缴费工资的80% 4级*本人缴费工资的75% 5级**本人缴费工资的70% 6级**本人缴费工资的60%*由基金支付**由单位支付
1、伤残津贴是按不同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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