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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张家港农村拆迁补偿政策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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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张家港农村拆迁补偿政策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我爷爷在土地改革的时候(53年)分到了6亩多土地,并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在六十年代搞人民公社时,要求将土地收归集体并全家参加集体劳动。但是由于当时我爷爷在生重病,家里没有劳动力,集体(村里)就没有让我爷爷加入人民公社,还将大部分土地强行收归了集体耕种,只给我们家留下不足一亩地耕种。爷爷就被当时称为“单干户”,就是一个具有居民身份的农民(以种地为生)。现在,我爷爷以已经过世20多年了。那余下的几分地也一直由我父亲在管理(我父亲也是居民)。并且在53年的土地证上也有我父亲的名字。那被村上占去的土地暂时还未改变,仍然由该村使用。请问,我父亲对这几分地是否有使用权力?是否可以对那被集体强行霸占的5亩多土地进行收回?我们现在手上的53年土地证是否仍有效力 1、有使用权;2、可以收回,通过诉讼途径;3、只要土地证没有收回,就有效
拆迁补偿成了张家口高新区沈家屯镇高家屯村***们的“唐僧肉” 长着血红的豺狼眼睛在拆迁中忙碌着,心里想着人民币,眼里盯着暴发户,不失时机地趁征地拆迁往自己兜里捞钱!贪污腐败成分!触目惊心! 我今天揭发本村原村主任阎克利为首的个别村官,勾结沈家屯镇书记王玉明、镇长李彤宇、区公安局长杨智升,依仗他们手中的权力,代替国家的法律,没经任何合法程序,趁我家没人在现场指挥,出动一百多人警力,动用大型机械,强拆了我1235平米的房屋建筑物应得到补偿的权力,他们与开发商联手、截留、私分、我150平米底商一套,100平米住宅楼1套,再另补现金96万元,共价值500多万元,并把我家的财产物资全部哄枪掩埋火烧。事后为阻止我上访,他们采取打击报复,几十次被他们软禁拘留,等犯罪事实。这些***纯粹是挂着党和政府招牌的土匪!强盗! 此案是张家口高新区沈家屯镇高家屯村***们的一个经济利益链条,拔了萝卜会带土! 张家口高新区、沈家屯镇高家屯村个别***们相互勾结,隐瞒真相乱造假,是狗急跳墙,妄想逃脱罪恶了! 上面应该好好查查张家口高新区沈家屯镇高家屯村这些***了,应该给它们动一次大手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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