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没有具体规定对人犯会见的日期,可直接向人犯所在拘留所了解。《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关于会见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八条拘留所...
强奸幼童判几年回答如下: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量刑不同,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本段]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奸淫幼女罪,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构成本罪应具有两个要件: 1.被害人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2.必须具有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行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关系的行为,就构成本罪。依照本款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考虑双方自愿发生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什么后果,可能会判三年或者缓刑。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治疗伤情比较稳定后,或者休息期满,工伤员工及其使用者应立即申请劳动力鉴定。申请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应立即组织鉴定,从收到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劳动力鉴定结论。受伤复杂,医疗卫生专家多,可延长30天。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相应延长劳动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在制定鉴定结论之日起20天内将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作人员及其使用者。如果工作人员及其使用者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从最终劳动力鉴定报告书出版之日起1年后,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认为障碍状况发生变化的,可向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3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