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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协商2、通过给中介施压,(前提是中介费还没全给)3、仲裁/诉讼。可以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合...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的情况,首先看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或超过过户时间,那么卖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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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不配合过户的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卖家属于违约,如果协商不成的,您可起诉卖家,选择要求: 1、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并过户房屋,并要求卖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按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可能是支付违约金,也可能是返还双倍定金,如果违约金或双倍定金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如中介费等)的,您还可要求卖家继续赔偿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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