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辞职后再次入职应没有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1、辞职后也是可以再入职的。 2、员工辞职后与工人单位协商一致当然能够再次入职,再次入职后可能会涉及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
1、辞职后也是可以再入职的。 2、员工辞职后与工人单位协商一致当然能够再次入职,再次入职后可能会涉及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7人已浏览
455人已浏览
704人已浏览
2,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