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由于担保之债一般是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及时足额清偿债务时,才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此时承担的责任并非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除非是夫妻双方共同作...
一、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之债是个人债务。 一方的担保行为是其个人行为,此担保之债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