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我国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但是抢注国外商标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是不犯法的,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抢注外国商标是违法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宣告被抢注的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抢注商标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我国《商标法》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因此商标31类是不能抢注的。 商标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本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尤其包括:未加工的木材;未加工的谷物;待孵蛋;软体动物和贝壳类动物。尤其不包括:半成品木材;米;烟草;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人造鱼饵。
在我国商标注册需要通过商标局或代理机构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