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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破产清算,如果是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无效。在有上述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公司需要及时支付给劳动...
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如果是股东合法经营导致公司经营失败而注销的,股东不会承担经营公司期间所产生的债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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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如果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将无效。 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1、公司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公司届时就不存在了。 2、法律依据:《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公司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公司届时就不存在了。 2、法律依据:《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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