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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
依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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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被拆迁和区政府拆迁部门签的协议我两套房产共174.75平方米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给我补偿了180平方米的临街门市可是五年后的今天拆迁部门以我营业执照经营面积和协议不符为名拒绝给我180平米门市他们说我在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只登记了99.75平方请问协议已经快五年了他们不履行协议我该怎么办,可以打官司解决
管理工作程序是: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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