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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范围1、房地产。住宅是人们住的房子,与我们的生活有关。房地产作为房地产登记国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指导作用。2、商业房产。是否用于居住的房地产,包括工业现场、零售店、租赁住宅,这些房地产国家适当征收税金。3、土地。我国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土地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应登记。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如下:(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10类房地产所有权纳入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3)森林、树木的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的其他房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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