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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备案标准包括:基本量刑情节和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犯罪的基本量刑情节包括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金额超过2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
P2P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是指使用或伪造P2P平台脱离中介性质,通过向社会公开宣传投资信息,向社会不具体的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偿还本息。本质上是非法集资,很可能违反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在实践中,P2P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主要体现在自筹资金模式上。自筹资金是指有资金需求的主体通过自己的在线贷款平台直接向投资者融资,并将融资资金用于自己或关联企业的投资和经营。
现在P2P平台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为罪名立案调查的立案标准为:(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金额超过2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150人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立案不成功,建议联系平台其他投资者报告权利保护,呼吁权利保护集团或贴吧,让当地投资者或有条件赶到警察局报告,达到一定数量和投资金额,证据相对充分,一般可以成功立案。立案成功后,注意案件进展,等待通知解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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