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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抚恤金扣税问题,我公司某职工在一次外出公干时出了车祸,经过了多次的商谈后,终于最近公司与伤亡家属达成的工伤死亡抚恤金,请问是否可以企...
1、工伤死亡的,企业发放给员工家属的一次性赔偿扣除保险给付后,可以税前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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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离职补偿应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处理。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目前税法的相关规定,职工辞退福利既不属于工资薪金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而应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但由于辞退福利分为职工有选择权和没有选择权两种情况,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也有所不同。 如果职工没有继续在职的选择权,那么辞退福利被视同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职工有继续在职的选择权,那么辞退福利属于或有事项,通过预计负债计入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由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而计入费用的金额不允许税前扣除。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 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是在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内支付的赔偿款允许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赔偿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经劳动保障、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仲 裁、调解、判决、裁定等支出的赔偿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三是如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应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 符合上述二个条件的赔偿款在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是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申请认定表、劳动仲裁协议或法院判决材料,与职工签订的赔偿协议,支付记录等,能够证明该项工伤支出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已实际发生的、且在合理的范 围(比如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工伤医疗赔偿标准)内的证据。 五、是抚恤金、丧葬费、补助金可以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因此,该公司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支付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12万元,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的员工在试用期发生了工伤,但企业尚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企业为其报销的
不能,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在利润表中体现,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因此其本身和企业所得税无关,但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和利润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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