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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局备案,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备案是否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虽然某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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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一般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备案是不一定的,看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第一条是看它的具体条款应与现行法律相一致,如果违法就属无效;第二条是看它的签订是否体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体现了这一原则,没有协迫的情况,就属正常。 总之,从法律角度讲,并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关注和把握才是重要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签订以后,一份应该交劳动者本人,另一份由单位存档即可。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到劳动局备案,没有备案不含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至于“办理失业险,还有工龄等”问题,可以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中得到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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