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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又称陪产假,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有权在一定时间内照顾和照顾对方。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陪产假没有明确规定,取决于各...
大多数省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男性陪产假一般为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也有30天的陪产假,比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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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享受正常的产假,不少于90日,丈夫陪护假是7天 《人口于计划生育条法》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产假延长至180日,丈夫陪护假是5-10日,可适当延长
修改后的《人口与法》删除了“”字眼,有人认为这意味着的取消。对此,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回应称,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实际上,我国《》也涉及“晚婚”,提出“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目前《民法典》尚未修改,晚婚的福利并不能说是“取消”了。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数是由地方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还需看今后各地立法机关是否修订计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此外,市卫计委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晚育假,在1月1日领取结婚证的或者生育小孩的都不能享受晚或者晚育假。但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上海市新修订的条例于3月1日实施。
各地3天到30天不等 黑龙江等地夫妻参加婚检可增加婚假 随着新计生法取消鼓励晚婚等条款的落地,目前,已修订计生条例的29个省份均明确不再保留晚婚假。而此前,这些地方在国家计生法允许晚婚夫妇可增加婚假天数的基础上,分别设立了7到30天不等的晚婚假。 取消晚婚假后,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南、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11地确定基础婚假为国家法定的3天,其余15省份婚假假期为10至30天不等。其中,甘肃和山西婚假天数最多,今后两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 另外,为鼓励婚前检查,黑龙江、河南、陕西3地在新条例中提出,参加婚检的夫妻可增加一定的婚假天数。如,黑龙江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10日;河南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检查的可再增加7天;陕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在法定3天的基础上增加10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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