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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
所谓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应当得到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确立的一条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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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新劳动法关于同工同酬规定内容: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一、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是否违法。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报酬违反同工同酬原则的,有权向仲裁或启发部门申请裁决。劳动者的具体报酬与当地同类岗位大致一致的,差异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胁迫,可以认为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劳动合同法》中对同工同酬的约束只代表立法态度,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因此,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规定或解释,使同工同酬条款具有可操作性。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本条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时,新录用的劳动报酬没有集体合同的标准时,劳动报酬的确定不能直接使用最低工资等国家劳动标准,而是先参考集体合同中的标准。不是每个企业、行业或地区都签订了集体合同。即使签订了集体合同,也可能没有关于劳动报酬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本条款规定了劳动合同报酬协议部门不明确时如何确认工资水平。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报酬协议不明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旦就工资金额发生争议,工资金额不能按双方实际履行的金额确定,而是由双方重新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的,按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资水平执行。用人单位无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但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本条规定,派遣员工和用人单位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员工也享有同工同酬。衡量同工最重要的是工作业绩是否相同,即使工作岗位相同,业绩也不一定相同。同工同酬只是原则性的规定,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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