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市外迁入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
需要妻子同意才能过户。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省外,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只有当事人符合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并且其所在地集体和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才能迁入,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迁出地的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并领取户口“准迁证”; 5,再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出户口,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离婚一般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写好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共同债务等做出约定,然后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比较便捷。 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如果她常住地在北京,至少一年以上,你可以在北京起诉,这样也方便些,否则很麻烦。诉讼离婚无非也是离婚的请求、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 如你所述情况,你可以要求离婚,因为夫妻生活是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她还有那种倾向。但是需要提醒你,你目前尚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因此一蹴而就有些难度(如果对方不同意),但是提起诉讼又是必须的条件。 建议好好聊聊,尽量协议离婚,实在不行在诉讼。没有这种生活真的很难,有些话不便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5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667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