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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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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⑴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⑵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金、月供;⑶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其租金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⑷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⑸离休、退休的;⑹出国、出境定居的;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⑻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其中⑸、⑹、⑺、⑻情况,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办理以上业务时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取本人帐户余额。⑴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的⑵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⑶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的⑷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的⑸非本市辖区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⑹在本市辖区外的单位工作,新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⑺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⑻出国、出境定居的⑼用于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有公积金贷款的,待贷款结清以后才能办理上述支取。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3、 4、7条属于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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