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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1、主体是不同的。公司合并是公司之间的行为,主体是参与合并的公司。公司合并应由参与合并的公司作出决议,并由合并方签订协议。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在协议收购中,收购方应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协议;在要约收购中,收购方应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无论如何,股份的卖方都是目标公司的股东。这与股票收购决策的分散性和交易的困难有关.不同的效力。公司合并的有效性改变了公司的实体,被合并公司解散,失去了法律个性。在吸收合并过程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失去法律个性,并入现有公司。在新合并过程中,各方解散,失去法律个性,新公司取代合并公司。收购的有效性改变了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本身没有改变,而且仍然存在。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作为收购方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的唯一股东,目标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全资子公司存在。在这种连接中,权利和义务的承担也有所不同。公司合并中解散公司的权利义务由现有公司和新公司承担。在公司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本身没有改变,也没有失去法律个性,其权利义务由目标公司本身承担。
不一定。如果能对被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则不形成控股合并,如果对被单位进行控制,则属于合并。合并前无关联方关系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合并前由同一方控制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公司法》第十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者新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作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有以下区别:1。不同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控股合并是指企业购买或取得有投票权的股份,并能够控制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2、是否保持不同的法人资格:原公司通过控股合并仍保留法人资格。但通过吸收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成为现有公司,上市公司取消;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成为现有公司,集团公司取消;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控股合并只有一种形式,即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份来控制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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