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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合并,是怎么样的一种合并方式,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乙公司的主体资格是否还存在,如果不存在,那么李某就是借用不存在的主体签订合同,那...
1、建议乙公司直接申请破产,这样乙公司就不用纳税,甲公司就可以计提相应的损失; 2、如果甲乙两公司合并,则所有的税收都应该照常缴纳,此举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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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关键在操作。如果以公司名义起诉,并且被告承认是自己与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承认应该交委托经营费,那么可以诉讼,可以胜诉。如果以甲的名义,则无诉权。另外,是不是内部承包,要看承包的对象是什么。如果承包的是公司的一个部分,应该认定为内部承包。如果是将整个公司都委托经营,就不是内部承包了。另外,是不是“内部”承包,和人员的身份也有很大关系。人员不是公司的员工,也不能说是内部承包。甲乙都是股东,他们可以是公司的员工,也可以不是员工。所以,这个问题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不能简单地答复。
1、甲乙是否夫妻关系?2、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乙确认。3、操作方式上有以下两种途径:1)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定金;2)向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乙方明确回复不同意转让,或催告后30天内未回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最多只能是合同总价款的20%)。
1、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来看:甲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那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是乙公司和丙,丙要起诉的话也只能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起诉乙公司。甲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签字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后果应由乙公司承担,不应由自己承担。 2、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法院就不会判决乙公司承担责任。 3、但是,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并且在原告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扣押诉讼当事人的物品的。如果判决结果出现不应承担责任的情形,被扣押物品人可以要求赔偿。 4、你提到应诉的问题。我觉得,法律不需要假设,他往往是根据确定的事实,参考各方面因素,才可确定结果。而你提到的情况中,有太多的情况不明,所以,暂时无法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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