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或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与轨道交通有关的建设项目时,应当对已经批准或轨道交通线路控制规划明确的轨道交通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和冷却塔等设施以及与其相连接的必要空间进行规划控制管理。
轨道交通建设各方主体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轨道交通建设应当遵守有关规定,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3人已浏览
730人已浏览
1,095人已浏览
3,0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