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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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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但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么,是不可以的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起诉离婚
其实我的感情跟你的一样。现在我还没有离婚。但是我们已经分居一年了。我跟他还有联系。他也熬到几点东西?回来给小孩子。但是我们说不了两句话就吵起来的。我跟他说过次离婚。可他们的小孩子没有跟我离。还有一次说要我20万才跟她离婚。我不知道,我们这份感情还能不能回来?现在已经分居一年了。以前那离婚的原因就是想让她出去外面,再找个比我好的。没想到现在反过来是我不想离婚了。孩子已经大了。七岁了,我没有房。基本工资,一个月两三千块钱。这样的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太简单了。可我现在是为了孩子。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回来?回来的话,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我们要联系,但是我问她的地址,她不愿意跟我说。他说他们工厂很多人。我记得到过过这些的,她收不到,所以就不给地址我了。你们说这是理由吗?
首先您可以与他协议离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起诉离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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