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本不合理,只要不在工作时间的,一分钟都算加班吧...
如果,如果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个小时,那么存在加班费,单位应该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海市非全日制工,法定假日工作的,是否支付加班费,上海市没有具体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职工工资支付办法》沪人社综发〔2016〕29号二十四、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且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用工购买工伤保险,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或累计一周工作时间超过30小时的,视为全日制工,不适用本规定。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现如今,绝大多数企业都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即8小时工作制。在法定工作时间就指在8小时工作之内的时间。超过8小时以外的时间,应计算为加班时间,按照相应规定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每天上班超过8小时过后算加班的,法定假日上班没有加班费是违法的行为。2、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如下规定支付加班费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1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