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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租房合同和押金条丢了问题。具体可以协商。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
租房合同丢了不退押金,如果有押金收据,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是否可以退还押金。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即使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不太可能将押金退还。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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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押金单作废,要求房东重新开具。租房押金条丢失,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可以退还的。
一般情况下可要求房东给补押金条,或者在退回押金的时候由双方另行签订一份协议,写明原押金条因丢失作废,相关押金已经退回给租户双方无异议。一般情况下此类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如果房东拒绝退回押金,且你能够证明该押金的实际支付情况,那么你有权要求其按约定退回押金,但如果现实中你除了押金条无法证明向其缴纳了押金同时房东也否认该情况,那就存在无法要回押金的风险了,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设法取证。
合同到期但是租房合同丢了,如果有押金转账记录或者收据也可以要求承租人退还押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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