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
法定的中止探望权利的理由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因此,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抚养权归谁可以双方自愿协商、抚养费给不给给多少也可以自愿协商:也就是说,孩子归谁都行,只要协商一致;抚养方不要对方的抚养费,也可以。 对于探望权: (1)即使抚养方不要对方的抚养费,也必须允许对方探望,因为探望权是对方的法定权利。 (2)抚养方可以保留对探望方的自愿协议定下日期探望权,: (3)如果探望方不经抚养方同意私自接见和探望子女,抚养方有权对探望方提出合法的控告:有权。在和对方对违反探望协议的事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停止对方的探望权,不让对方再来探望。 但如果对方违反探望协议、有害于孩子生活的事情不是很严重时,应先与对方协商或是警告,不要轻易就告到法庭,毕竟有亲缘关系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中止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