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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的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4-11-18
根据现行《劳动法》规定,如果雇主克扣员工工资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发。若仍未能及时支付,则需额外支付50%到100%的赔偿金。此外,离职员工也享有领取相应工资待遇的权益。如果雇主拒绝发放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庭提交申诉,寻求公正裁决。 对于单位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责令雇主限期支付相应款项及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若逾期仍未支付,则需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责令雇主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若逾期仍未支付,则需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雇主长期拖欠工资不予发放,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若有书面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雇主限期支付;若限期内仍未支付,则需按照拖欠额度的50%-100%支付赔偿金; 3.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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