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破产后,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
公司破产后,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在企业宣布破产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第二步,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接管后,负责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这些行为都需要人民法院负责和报告。三是破产财产分配。在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财产后,清算组最终将进行分配。具体而言,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具体的分配顺序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第四步,结束清算。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后,清算组应该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如果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就不再进行清偿。第五步,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后,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登记。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四、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五、普通破产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542人已浏览
1,157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