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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找到对方财产,申请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
实务中,法院一般是不会主动去找被执行人的,需要申请人提供线索。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申请法院采取布控(一些地区可以操作,如浙江),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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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1、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失踪是逃避不了执行的。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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