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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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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婚姻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如果你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你个人的话,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男方当然有权请求分割。
如果一方父母购买,登记在其一个人名下,房屋就为其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双方就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举例:张三与李四是夫妻,张三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张三名下,该房产为张三个人财产。张三父母出200万,李四父母出100万购买一套房,登记在张三名下,则张三占三分之二份额,李四占三分之一份额。实践中,还可能出现张三父母出首付、登记在张三名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李四享有共同还款及增值部分的利益。
根据《婚姻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所以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如果女方父母出资购房,只支付了首付,而每个月的按揭贷款为女方自己支付的话,那房屋原则上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还贷应考虑增值给你一的补偿。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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