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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合并并不一定要进行清算。但是如果要进行清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清算: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
公司吸收合并,清算不是必经程序。公司因吸收合并而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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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不需要清算。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此时才需要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不需要清算。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此时才需要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合并分立没有必要进行清算,因为债权债务均由合并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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