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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
债权债务注意事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担保是否真实;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否有权处分担保财产;是否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合同内容是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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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自愿履行或强制履行),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及时得到实现,现代大陆法系的民法均承认债权的担保制度,主要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债权债务清理注意事项: 一、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二、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三、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四、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债权债务的转让的一个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批准.登记,典型的例子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投资权益的转让,须经对方的同意,并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国道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方生效,等等。当事人应注意这一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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