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及时诊治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患者;(二)核实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就诊患者的真实身份;(三)为新型农村牧区...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 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 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 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纳入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参加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规定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二)查询、核对缴费以及获得报销情况;(三)了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与使用情况;(四)参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监督;(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7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