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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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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资料: 1、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原件; 2、注册卡; 3、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1)。 二、协议期限满退还协议采购履约保证金所需资料: 1、履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 2、退还协议采购履约保证金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 二、其他事项: 1、如收据遗失,请带好单位证明到我中心查询收据编号,登报申明遗失作废,然后将遗失申明(报纸)提交我中心(注:申明处需加盖公司公章); 2、如注册卡遗失,写遗失声明(加盖公章); 3、如公司更名,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市区工商局签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如公司合并、破产或者倒闭,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法院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对公司债权转移的决定”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2、投标保证金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只是作为一种担保,如果投标人没有违反招标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在投标人未中标后,保证金会在5日内退还给保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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