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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贪利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贪污贿赂等。《刑事诉讼法》第二...
关于公安分局行政复议权的机关、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公安部行政复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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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公安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监视居住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在被监视居住人的住所执行,另一种是在指定居所执行。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的,不能折抵刑期
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就取消了。以下是各地土规定:科级干部退居二线作出如下规定:一、年满53周岁的男、女副科级、正科级干部(以本人档案中组织认定的年龄为准),免去其现任职务,退居二线,不再分配行政工作,不再进行考勤。免职手续由xx组织部(人事处)按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并分别向xx委组织部、xx人事局备案。二、科级干部退居二线,离开原工作岗位后,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受xx在职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若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视为合格,工龄连续计算,直到按国家规定的年龄正式退休。个别有专业特长、身体素质好、达不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本人提出申请,经xx研究批准,可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但管理方式同一线教师同等对待,同等待遇。三、本规定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xx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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