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除同居关系,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n双方所生的,由哪一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
解除同居关系,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n双方所生的,由哪一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修订后,对于“”的定义,仅限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范围。如果双放此前无配偶只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现在法律上的概念只是“”。《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的请求涉及及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则应当依法审理。所以如果你只是要解除普通同居关系,在子女抚养权存有争议时,可以仅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起诉至。
解除同居关系,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n双方所生的,由哪一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n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n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n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虽不是人,但如果是依靠被继承人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修订后,对于“”的定义,仅限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范围。如果双放此前无配偶只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现在法律上的概念只是“”。《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的请求涉及及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则应当依法审理。所以如果你只是要解除普通同居关系,在子女抚养权存有争议时,可以仅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起诉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