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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劳动者在拖欠工...
如果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工人可以通过电话、网页或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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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以上并没有具体规定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带的材料,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只需带着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本人亲自前往,填写投诉书即可。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 第一、当地劳动保障局。可以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 第二、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准备书面的投诉材料。投诉材料上应当载明个人信息,用人单位拖欠用人单位的具体事实,以及请求的事项。另外,还需要补充提交证明请求事项及具体实施的证据,如双方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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