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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费由评估的拆迁当事人承担。评估报告被鉴定为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且拆迁人委托其他估价机构重新评估的,原估价机构应当将评估费用退还...
拆迁评估报告的户主是根据你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户主名来写的。 房产证记载什么名字评估公司就按照什么名字出报告。 假如因为买卖没有进行房屋更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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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评估只是以银行用来评估风险的手段,银行作为委托方,所以银行应该承担二手房的评估费用。按照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银行作为委托方。二手房评估费用应该又银行出。但是,一些银行和中介机构要求买家承担费用。这是滥用职权寻求不正当的利益的行为。 银行本应有支付评估二手房费用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让消费者承担。银行应当依法承担职务调查和抵押品评估的相关费用。不得强制指定消费者到有关机构接受抵押评估、公证、保险等服务,从而从中收取利润。 在房屋买卖种需要评估的有两种,一种是贷款评估,一种是过户评估。贷款评估是为了确定财产权的价值,从而确定贷款金额,现实中大部分又购房者承担,少数银行会承担此费用。过户评估是当土地性质为商业时,需要评估公司评估过户价,此费用大多又买卖双方承担。
在房屋买卖中,需要评估的地方有两处,基本上全都是由房屋承受方承担的。 一、贷款评估:此评估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发放金额,这笔费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出,现实中大多数是由购房者承担。 二、过户评估:当土地性质为商业时,也需要评估公司评估过户价,住宅不需要评估报告,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此费用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通常为房屋承受方担承。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
1、市场评估价: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或专业的估价机构,对拆迁的该套房屋进行房产估价。在估价过程中,遵照估价原则,按照估价流程,选用适合该套房屋的估价方式,综合各种因素进行专业和严谨的估价。 2、商品房交易均价:相关部门会调查每个季度,与拆迁房屋在同一区域、同一房屋类型的住宅商品房的平均成交价格,以此平均标准衡量被拆迁房屋的价格。 3、重置价:专业的估价机构会采用估价当时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比如:房屋设计、房屋建设、人工费用等),重新建造出一个与被拆迁房屋相似度极高的全新的建筑物,以此模拟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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