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通知劳部发〔1993〕2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鉴证和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预付。
对仲裁结果不服,到起诉或申请执行的案件,法院可以借阅正卷。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凭证件可以就地查阅仲裁正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614人已浏览
581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