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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中的财产清单是没有固定的格式的,通常情况下,在首部部分写清楚共同财产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然后将财产的种类,数额,型号写清楚就可以...
国家规定1994年以前的同居关系算事实婚姻,即国家承认。1994年以后的同居关系,未领结婚证的,是非法同居,不形成事实婚姻,不受国家保护。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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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应用个人财产清偿,且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二、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对夫妻中另一方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为共同所有,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势必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一定的减损,此时双方的共同财产虽不能分割,但显然对于夫妻一方潜在的财产份额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
一、对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律师法》规定,诉讼代理人在查取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同意,如果有关部门和个人拒绝,律师就不能取得证据。在为张某代理案件中,王律师到一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取证时,就有不少部门以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为由,不给调阅档案材料,而这些证据材料又往往属于女方举证的范围。 离婚后,男方坐拥巨额资产,而张某没有生活来源,和一个有病的孩子艰难维持生活,从发生在海口的这起全国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中,典型地反映出离婚妇女的无助与无奈。因此,海南省妇联人士和法律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们应该检讨一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否从保护婚姻家庭稳定出发,是否从保障弱势一方利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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