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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居间合同,俗称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和委托人约定的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的居间合同不是意向合同,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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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签了中介居间合同能撇开中介吗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房地产居间合同都是房地产公司自己制定的,不过,很多都是经过律师审核的,签了此合同,是要按照合同上负责的。居间合同主要是保证中介方自己的利益的,此合同选项对你不利,内容的意思就是谁违约,谁要支付100%的佣金,如果双方共同解除合同,买卖双方各要给50%。按照正常的佣金概念,是履行了居间义务,让买卖双方成功的交易,目前,你们只是了居间合同,合同中很多义务并没有实行,所以,即使违约了也不应该赔偿100%的佣金。这样的情况,最好和中介公司协商解决,多多少少要支付一些佣金的。
1、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有效,当事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居间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居间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正式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委托人应当依约支付报酬。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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