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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对机关作出的违章建筑认定不服,存在争议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般是会...
政府发出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你可以起诉政府部门,但是你可能败诉的。因为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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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拍下违章建筑的照片即可作为证据。 2、违章建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违章建筑是可以强拆的,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首先应该由规划部门认定是违章建筑,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在60天之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在6个月以内没有提起行政诉讼,规划部门就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政府可以责令相关部门,一般是城管部门进行强拆,在强拆之前,由相关部门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向当事人作动员工作,谈话并制作笔录;并向当事人发出强拆通知并进行公告,如果在这个程序中自己拆了,也就不存在强制拆除程序。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动拆除的,可以强拆。但是不能在节假日、晚上等非工作时间内强拆。需要补充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确认违章建筑。
法院能否介入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一种情况是:非诉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2、第二种情况是:通过诉讼申请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种情形即是“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所适用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介入拆除违章建筑之前是维权的好时机,在收到《房屋强制拆迁强制书》时,应当把握好诉讼和复议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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