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限定》第十九条限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路人或者...
抵押房地产拍卖三次后,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依法无法接受住房贷款的,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结束之日起7天内发出销售公告。如果不能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银行的借款,担保人一般都是连带担保;在您的朋友不愿意还钱或者逃避的情况下,您作为担保人将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需要先向银行偿还您担保名下的全部未还款项。 因为您的朋友才是主债务人,若您因为担保而房屋被拍卖还款,则您可以向您的朋友追索。 值得提醒的是:正常来讲,您作为担保人手头应当会有担保合同,甚至会有一份借款合同,您在签订担保协议时应当可以看到上面的金额是20万元还是80万元。建议您现在再仔细看看,如果担保合同上只是20万元,那么您只需为20万元承担担保还款义务。 如果要向您朋友的老婆追款,要能证明其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经营,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对方若用于办厂,则还得看看厂的具体股份情况,再考虑能否向其老婆追索
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委托社会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1、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担保人的住房,用于偿还债务。 2、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如担保人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的房屋等财产用于履行判决。 3、如该住房为担保人家庭唯一居住用房的,法院在将该房屋拍卖后,应当至少为担保人保留五到八年的房租作为其过渡安置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3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