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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登记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该房屋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应当由其继承人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开具公证书后,继承人可...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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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监护人还在世:不能继承,监护人只能负责监管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被监护人已经去世,其房产和其他财产成为遗产,没有有效遗嘱的可以由继承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子女、还在世的父母。监护人如果也是继承人,可以找其他继承人协商后公证继承被监护人的房产(必须是在被监护人死亡后),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要写的是民事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是谁、各自的详细资料、诉讼请求是什么、事实和理由等即可。
户主死亡后,需要将相关材料带到住房所在地法院起诉或公证,取得法院判决或公证后出具协助执行公函;或者所有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继承转让,然后要求继承人根据债权合作转让。
解决好继承手续的问题之后,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第一,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由继承人带上公证过的遗嘱或者法院的确认判决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第二,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到场,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只过户给一个继承人,需要其他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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