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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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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事案件不缴纳罚款的,强制缴纳。对不能全部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若因遭遇不可抗拒的灾难缴纳确有困难,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一、所谓的刑事案的罚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财产罚。 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而且有履行能力故意不履行罚金的,减刑、假释时从严把握 三、不过确实有经济困难证明可以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强制缴纳必须缴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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