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车库买卖是否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025-01-01
判断车库买卖是否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关键在于车辆买卖交易的实际情况与合同条款。如果车辆买卖是通过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的,并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相关权利和职责,例如车辆售价、交付时间和产权登记等核心问题,那么由此产生的矛盾可以归类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但是,如果车辆买卖仅凭简单的协议或口头承诺完成,未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合同内容含糊不清甚至残缺不全,那么这类矛盾可能不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可能属于其他如合同无效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是否包括车位车库不明确,未明确是否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之间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纠纷纳入调整范围。 根据第二条,车位车库是商品房的附属建筑物,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转移所有权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原则上应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调整。 但是,根据第三条,具有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不属于商品房性质,开发商对人防车位的售卖以及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调整范围。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1、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 (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物是否包括车位车库不明确,未明确是否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之间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纠纷纳入调整范围。 2、车位车库是商品房的附属建筑物,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转移所有权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原则上应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调整。 3、但是,具有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不属于商品房性质,开发商对人防车位的售卖以及以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调整范围。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