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和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我国的法律依据不以当事人有无过错为标准,而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准与离婚或者不准离离婚不具有道德评价和批判的功能,...
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你和你的丈夫感情还没有到破裂的程度,一般是不会判离的,如果判离,你可以在时要求适当多分。
一、军婚,保护的是军人,军人提出离婚的,按普通婚姻对待;二、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三、性格不合只是起因之一,如果没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再过6个月,原告可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经过6个月的冷静期,原告仍然要求离婚的,此时,法院一般是会准予离婚的。因此,挽回夫妻感情的办法,还是要解决导致双方感情疏远的症结,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这个婚最终还是会离掉的。
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即便是强制维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对夫妻双方都将痛苦不堪。这样不但违背了“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也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过错方往往会迁怒于无过错方,为了摆脱婚姻关系,变本加厉地摧残和迫害无过错方,使其受到更大的伤害。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主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离婚。《婚姻法》在修改后,于“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中列举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对通奸未予列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通奸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除重婚和非法同居之外的其他不正当两性关系。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在经济上应当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照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