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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解答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流程:1、女方外地农村户口,男方本地城市户口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
根据青岛07年9月的政策,现在办理夫妻随迁需要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申请报告》(手写);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除封皮之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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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户口)。您可拿着《准迁证》回自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丈夫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移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找到你需要落户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这就证明有人会收你了,然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准迁证,该派出所会在电脑上调整你的户籍档案到你需要转入的派出所,并将户籍卡/迁移证交予你,你拿着这个证件再到落户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簿即可。总共只需花15元。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手续流程规定解释如下。 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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